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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变更的重要性

作者:洛阳优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8 08:42:30

很多企业认为,洛阳商标注册成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但当企业名称、地址发生变化时,却忽略了商标变更的工作,造成“灾难”,脑袋里有一万个问号。为什么商标会变成这样?第三十条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注册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局批准的,应当向商标注册人出具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企业变更商标而不变更的,商标专用权受到影响。在商标有效期内,未发生商标信息变更的,企业将不会收到商标局邮寄的部分注册信。商标局自动认定企业放弃商标专用权,商标局撤销商标。一般情况下,进入商城或网上商城时,需要核对商标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如果信息不一致,则不允许进入商城或网上商城。

如果商标名称、地址不及时变更,在办理招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也会影响审批。商标的使用期限为十年。期满仍需使用的,应当续展。办理续展时,还必须核对商标信息。发现商标名称和地址没有改变。商标的期限越近,手续就越繁琐和漫长。因此,到了该更新商标的时候了。一旦商标过期,如果你想重新注册,可能已经有人提前申请了,而他们努力打造的品牌只为别人做“婚纱”。

事实上,很多商标注册申请人对这一领域的关注度并不高。他们总是认为,如果商标注册成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商标地址的变化是一个小的,但往往被忽视的细节。但是,由于商标权人的疏忽,可能会导致一个价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年的品牌被他人费尽心血的经营拿地。

因此,小编在此特别提醒所有商标所有人,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商标权。主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时,应当及时变更商标证上的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证地址有两种方式:一是亲自到国家商标局,二是委托合法的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地址。建议商标权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省时省心。

1、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外国专利。

2、若申请人有意委托代理机构办理PCT专利申请的,最好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前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

3、申请人可通PCT途径同时申请中国和外国专利。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第一次申请即提出PCT国际申请的,该申请的指定国应包括中国。

服装,时下流行的款式非常多,品牌也非常多,国内知名品牌非常多,例如,海澜之家,都市丽人,都市风尚,李宁,耐克,那么如何注册服装商标呢。我们详细说来。

第一步、注册商标公司的选择,请选择正规,且在国家商标局有正规备案的代理机构,例如我司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第二步、设计符合公司企业文化与气息的商标图案。设计商标图案,选择我司,专业从事商标设计多年。

第三步、配合注册商标公司提供资质以及各类资料的准备。第四步、缴纳费用给注册商标公司。第五步、等待商标。

有的注册人注册商标后,长期搁置等待他人来购买;有的注册人发生了变更、消亡,而其注册商标却没有被撤销。这些长期不用的注册商标,不仅浪费国家资源,还妨碍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该商标,形成实际上的不公平竞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任何人认为某件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都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通知洛阳商标注册人在两个月内提交该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交有效使用证据或者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例如,1995年5月,江苏省某材料公司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亮才商标,并于1997年1月获得核准注册。此后,浙江省某材料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撤销亮才注册商标,理由是该商标连续3年没有使用,并提供了调查取证的材料,包括江苏省某材料公司未购置设备、未进行生产,实质上是一家空壳工厂等证据。商标局受理后,向江苏省某材料公司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该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没有答辩,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明。商标局最终裁定撤销亮才注册商标。

又比如,3年前甲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认为乙公司受让的第1129187号GNC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应予撤销,商标局随后裁定撤销该商标。乙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评委裁定认为乙公司意图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应予维持。甲公司不服商评委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一中院采信了商评委的主张,维持其裁定。甲公司又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作出该商标应予撤销的裁决。

上述两例是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被撤销的典型案例。在我们的身边,此类案件时有发生。如果他人以某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时,商标权利人应出示自己在这3年中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因为是否使用,权利人是最清楚的,相对于其他人更有举证的能力。因此,如果商标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不应该被撤销,就应该提供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反之,申请人在商标注册之前进行查询时,若发现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与自己要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进行调查后如果发现其在3年内没有被使用,便可以以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以达到自己注册商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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