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个人商标续展有禁忌吗?
作者:洛阳优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7 08:27:02
首先,先了解商标和专利的区别:商标和专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商标是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指管理专利工作的国家机关按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创造申请人在一定时期内独占、实施和处分其发明创造的权利。那么我们进行了洛阳商标注册,为何要进行专利申请?
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里小慕要说的是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记,比如在食品包装上,该标记仅占一小部分,而外观设计占绝大部分。如果我们只是申请保护商标小标识(商标注册),而不申请保护整个外观包装(专利申请),当商品在市场销售,但发现市场上竟然出现一款外观相似的同类产品,尽管商标不同,还是会产生混淆,很有可能影响自身企业的口碑,而且想要维权极为困难。如果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那就意味着该外观专利享有独占权,其他企业不得使用相同和近似的外观。所以,在自身产品设计出来准备销售或者展览前,就应该未雨绸缪,申请外观专利,保护自身权益。
那么,哪些产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呢?只要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集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有的新设计,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总结一下,观设计专利应当合以下要求:⑴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⑵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⑶必须富有美感;⑷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申请中的一种,适用于各类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也即是工业品的式样,如汽车的外形、苹果手机的设计、王老吉红罐的设计等,都可以申请外观专利,几乎涵盖了我们生活的各个部分。
区分流转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可以从以下定义、特点和范围来分析:
1、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流转额具体包括两种:一是商品流转额,它是指商品交换的金额,对销售方来说,是销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商品的采购金额。二是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者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流转税类所拽的课税对象非常广泛,涉及的税种也很多。但流转税类都具有一个基本特点,即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在生产经营及销售环节征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而对价格变化较为敏感。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都属于这类税收。
2、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对财产的课税,更多地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有利于公平税负和缓解财富分配不均的现象,有利于发展生产,限制消费和合理利用资源。这类税收的特点是:税收负担与财产价值、数量关密切,能体现量能负担、调节财富、合理分配的原则。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这类税收。
3、资源税,是以自然和某些社会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种。资源税类带有受益税的性质,征收阻力小,并且资源税类的税源比较广泛,因而合理开征资源税既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也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家的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这类税收的特点是:税负高低与资源级差收益水平关系密切,征税范围的选择也比较灵活。
4、行为税,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开征行为税类的主要目的在于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这类税收的特点是:征税的选择性较为明显,税种较多,并有着较强的时效性,有的还具有因时因地制宜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屠宰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都属于这类税收。
提高洛阳商标注册成功几率的办法?应从以下方法开始首先商标取名的时候,要符合《商标法》,不允许的不要强来,避免还没有申请,就已经埋下了申请失败的伏笔。因为有些名字是百分之百通不过的,只有浪费时间和金钱。第二商标申请要以中文为主,英文第二步,图形第三步再申请。有的人期望一步到位,一个申请里面中文、英文、图形都有。结果往往因为图形和英文的问题,申请不下来。
第三商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也十分重要,有些机构不够专业也来赚代理商标的钱,结果只赚钱还办不了事。建议选择办理效率的代理机构。第四商标申请的类别不要那么多,有的人所有的类似项都选了,仿佛志在必得、探囊取物。却不料由于一些小问题被人提出了异议。第五商标该花的钱一定要花,少不了的。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商标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呢?
一、使用侵权行为的认定使用侵权指未经洛阳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1、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2、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着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权行为的认定在认定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但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商标标识侵权行为的认定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认定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直接使用或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是采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借用他人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信誉,推销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提高自己商标的声誉。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
驰名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1、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2、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3、以间接的曲解方式使消费者将商标误解为有关商品普通名称。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1、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2、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总的来说,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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