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企业专利注册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洛阳优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7 08:39:13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没有经过商标权人许可,侵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当商标权人受到了这种侵犯,即可进行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流程是什么?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其他人侵犯时,商标人掌握了一定的侵权证据后,可以通过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人民法院立案。3.证据保全,文件送达被告。4.财产保全。5.被告答辩。6.证据交换。7.开庭审理。8.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企业在注册商标后的商标使用必须符合商标法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注册被撤销等后果。在使用商标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必须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所谓使用注册商标的标识,不是要求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完全一致,对商标构成要素的细微变化,不足以导致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和显著特征发生变化的,通常仍然视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
二.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目前,对于注册商标使用在非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情况,实践一般认为:注册商标如果使用在非核定使用商品上,无论其使用在类似商品,还是跨类使用,视为未注册商标,该使用行为不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这一点,前述的高院审理终结的“GNC”商标案比较明确地规定了这一问题。该案中,第三人的注册商标“GNC”核定使用商品为“非营养用鱼油”,但其提交的证据显示该注册商标实际使用在蜂蜜商品上。
对此,高院认为:由于印制有“GNC”标识的包装盒、手拎袋均是在蜂蜜等蜂产品上的使用,并非在涉案商标核定商品非医用营养鱼油商品上的使用,因此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关于对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理解,容易引起争议的是如果在核定使用的一种商品上使用,能否视为在核定使用的其他商品上也进行了使用行为?对这一问题,一般认为:如果该注册商标已经有与之对应的商品进入市场,相关公众已经可以将该商标与特定的商品联系起来的,视为该注册商标在该特定商品上的使用;如果尚未有与之对应的商品进入市场,相关公众无法将该商标与特定商品联系起来的,不认定为注册商标的使用。
三.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条件上一个问题中,我们已经详细说明了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的条件,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也必须符合这些条件。
四.注册商标的使用还包括应当正确使用注册标记《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0’和‘R’外加‘0’。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五.多个注册商标同时使用时的规范使用注册人可以在核定的商品上同时使用多个注册商标,但应逐一标明注册标记。多个注册商标可以组合使用及并列使用是指正当的、善意的合法使用。如果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或将各注册商标上的文字、图形组合使用后与他人商标近似的,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发明专利代表一项有价值的新技术,可以为生产带来更大的发展,能够让拥有专利技术的受用单位在市场之中占据有利位置,而且可以出售使用权给他人来获取利益,除了获得相应的利益以外,对社会的进步,人类更美好的生活也是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如今的企业想要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进行知识产权的布局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发明专利的申请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一般来说,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是需要提交下列资料的:
1.发明专利请求书;
2.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3.申请产品的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说明书的清晰附图;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4.除此之外,根据申请的发明专利具体情况的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专利代理委托书等一系列根据具体情况所需的文件。
5.如果你的发明专利申请微生物,还要做下列准备:
a.在申请日前,将该微生物菌种提交专利局制定微生物菌种保藏单位保藏;
b.在请求书中注明保藏该微生物菌种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编号,以及该微生物菌种的分类命名;
c.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微生物特征的资料;
d.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自行去专利局申请的就要将这些资料都准备好,千万不要有遗漏哦,这关系到发明专利申请的成功率,如果你是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申请办理的,这些准备工作就交给专利代理人来完成,你只需要按照专利代理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协助专利代理人对你的发明进行充分的理解。
发明专利申请所需要准备的资料比较繁杂,所以在申请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专利不仅是用来提高企业效益,还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更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能在市场占领先机。
所谓商标的显著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商标的特征越显著(即具有独创性的显著特征),其区别作用就越大,越有利于一般消费者识别。此处所指的独创性,是指靠智力所确定的非常见常用的字词、图形及其组合,属于大众化的常见的花鸟虫鱼、吉利语言或其他事物一般缺乏独创性。由于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实行的是否定审查方式,而且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涉及范围非常广,法律无法回答那些商标具有显著性的问题,所以只能列举一些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和例子。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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